姓 名
|
|
性 別
|
|
政治面貌
|
|
學號
|
|
學 院
|
|
年 級
|
|
專業
|
|
處分時間
|
|
處分類型
|
|
處分原因
|
|
本人申請
|
(對所受處分的認識及考察期間的實際表現)
申請人簽字: 年 月 日
|
班 級
意 見
|
輔導員簽字: 年 月 日
|
學 院
意 見
|
根據學校相關管理規定,經學院年月日會議研究,同意解除并上報。
學院于年月日至月日進行了公示,公示期內無異議。
院長簽字: (公章) 年 月 日
|
教務處(
學生處)
意 見
|
處長簽字: (公章) 年 月 日
|
學 校
意 見
|
(此欄僅受留校察看處分填寫,且須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)
領導簽字: 年 月 日
|
備注:1、此表正反打印。
2、此表一式三份,教務處(學生處)、學院和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。
3、考試違紀類解除由教務處負責,其他違紀解除由學生處負責。